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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2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五、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六、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辖区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对辖区各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在诉讼监管中出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立案侦查,决定是否移送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3)对各监狱移送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监狱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及本院相关部门移送的需要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申诉、控告和举报。
(6)配合监所有关部门搞好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认罪认错的法制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为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截止2020年12月末单位本级核定编制数31人,全部行政政法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8人,退休人员13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支队。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93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5.47万元,增加10%。其中基本支出65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17万元,增加16.86%,变动原因:人员支出增加88.94万元,公用支出增加5.23万元;项目支出2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0万元,下降2.9%,变动原因:2020年预算包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7万元,而2021年没有此项资金。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93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5.47万元,增加10%。其中基本支出65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17万元,增加16.86%,变动原因:人员支出增加88.94万元,公用支出增加5.23万元;项目支出2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0万元,下降2.9%,变动原因:2020年预算包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7万元,而2021年没有此项资金。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939.85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93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85万元,占比69.46%,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 550.57 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102.29 万元,主要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取暖、物业等支出。
项目支出287万元,占比30.54%,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 187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保障一是监所检察业务工作所需的办案费用。二是保障单位运转类的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三是检察工作网购置设备。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39.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类)
①检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安排531.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6.03万元,增加19.3%。变动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及绩效考核奖增加共80.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23万元。
②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安排2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0万元,下降2.9%,变动原因:2020年预算包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7万元,而2021年没有此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③检察(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3.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加20.69%。变动原因:退休费有调整。
④检察(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39.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3万元,增加8.39%。变动原因:因人员工资津补贴有增加,所以养老保险缴费核算比较上年也有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
⑤检察(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19.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加7.43%。变动原因:因人员工资津补贴有增加,所以行政单位医疗核算比较上年也有变化。
⑥检察(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14.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加7.4%。变动原因:因人员工资津补贴有增加,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核算比较上年也有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类)
⑦检察(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44.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4万元,增加5.07%。变动原因:因人员工资津补贴有增加,所以住房公积金核算比较上年也有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同比支出预算不变。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同比支出预算不变。我单位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使得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稳定没有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2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6.98万元, 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2259.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97.5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面积3404.3平方米666万元;共有车辆3辆112.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主要是信息化通用设备,主要用于检察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云芳 联系电话:0482-6605305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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