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首 页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信息公开     检察资讯     检察文化     视觉检察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辖区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辖区各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在诉讼监管中出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立案侦查,决定是否移送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3)对各监狱移送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监狱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及本院相关部门移送的需要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申诉、控告和举报。

(6)配合监所有关部门搞好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认罪认错的法制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现管辖2个监管场所,目前我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数为31人,实有人数为27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刑事检察室、侦查局、监所检察室;派驻检察室3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039.98万元,年初预算增加251.3万元,增长31.86%;财政拨款收入1039.98万元,年初预算增加251.3万元,增长31.86%。具体说明如下:

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039.98万元,与年初预算788.68万元相比,增加251.3万元,增长31.86%。其中: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05.68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642.98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7.3万元,增长27.15%。主要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补发,绩效标准提高补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83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397万元,增加114万元,增长40.28%。主要为追加信息化建设专项款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9.9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54.29万元,增长32.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补发,追加信息化建设专项款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3.2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37.56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补发,追加信息化建设专项款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9.98万元,没有其他收入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10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30万元,占62.67%;项目支出381.95万元,占37.33%。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9.9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54.29万元,增长32.36%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补发,追加信息化建设专项款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3.2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37.56万元,增长30.24%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补发,追加信息化建设专项款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30万元,占62.67%;项目支出381.95万元,占37.33%。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145.63万元,主要原因是员额工资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绩效标准大幅度提高;公用经费97.4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合理规划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10万元,运行维护费为12.58万元,超出预算19.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支付了2017年购置车辆的尾款2017年的修车款,导致三公经费超出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1万元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8万元,用于业务部门办理各类案件支出的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燃料费,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节约了车辆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及专业技术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9万元,比2017年减少1.01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比2017年减少1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因为车辆已不能使用,经财政批复做报废处理。

单位50万元上以通用设备台7(套),主要是信息化建设的网络设备、网络分级保护系统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是办案业务费项目,预算资金共381.95万元,占财政项目支出的96.21%,年底结转结余15万元

    2.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问题

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云芳      联系电话:0482-6605305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层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检察新媒体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