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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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时间:2018-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辖区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辖区各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立案侦查。

3)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进行初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移送起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

4)对各监狱移送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监狱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监狱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需要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申诉、控告和举报。

7)配合监所有关部门搞好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认罪认错的法制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现管辖3个监管场所,目前我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数为31人,实有人数为27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刑事检察室、侦查局、监所检察室;派驻检察室3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单位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计785.69万元,年初预算增加106.29万元,增长15.64%;财政拨款收入785.69万元,年初预算增加106.29万元,增长15.64%。具体说明如下:

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785.69万元,与年初预算679.4万元相比,增加106.29万元,增长15.64%。其中: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96.4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96.69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0.29万元,增长25.3%。主要为追加的员额制工资。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83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89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2.12%。主要为追加的办案经费6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5.6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56.5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追加员额制工资。

支出785.6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56.5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追加员额制工资。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5.69万元,没有其他收入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78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69万元,占63.22%;项目支出289万元,占36.78%。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5.69万元,年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6.5万元,增长7.74%,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追加员额制工资。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85.6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增加56.5万元,增长7.74%,财政拨款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追加员额制工资。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69万元,占63.22%;项目支出289万元,占36.78%。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的工资、员额制工资;公用经费98.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284.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对办案业务费拨款全部拨入功能科目行政运行(2040401),导致办案业务费在公用经费列支,2017年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超出预算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一辆公务用车因事故报废,向财政报批后新购置1公务用导致三公经费超出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占92.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7.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1万元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用于业务部门办理各类案件支出的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燃料费,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节约了车辆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及专业技术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单位来人;二是接待各联系单位工作来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万元,比2016年减少284.07万元,降低74.26%。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对我部门二级单位办案业务费拨款全部拨入功能科目行政运行(2040401),导致办案业务费在公用经费列支,2017年办案业务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91万元,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原因是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属货物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执法执勤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是办案业务费项目,预算资金共283万元,占财政项目支出的100%,年底已全部支出。

    2.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问题

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现在的项目指标面临着物价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云芳      联系电话:0482-6605305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层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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