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深入研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内蒙古检察一体构建“三个管理”体系暂行办法》,审议本院2024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不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荆晓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实践牵引、理念融合”,分析问题深透,改进路径明晰,思路举措有力,组织保障到位,既是路线图、也是任务书。要深入学习会议精神,贯彻新理念,把握新要求,明确新任务,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进各部门融合履职、办案实质化审查,深化落实“派驻+巡回+科技”检察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质效。
要认清导向,循本归源,办好具体案件。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内蒙古检察一体构建“三个管理”体系暂行办法》,是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内蒙古方案,是全区检察人员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要认真学习消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让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要抓好对“个案”的评价,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抓实对案件的实体监管、程序监督、数据监测和实效监控,通过对“个案”的监督,落实对“人”的评价,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每名检察官都要自觉加强学习锤炼,认真践行“三个善于”,以求极致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办好案件。
要严格监管,持续改进,实现更优履职。案件质量评查和检查是微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以评查、检查为抓手,及时发现宏观业务问题和个案质量问题,更加精准聚焦监督重点,补齐能力短板,持续跟进整改和提升;要注重评查、检查结果的运用,针对性地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发现、培育、打造优质案件和典型案例,奖优罚劣,落实司法责任,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强化监督制约,促推依法规范监督,实现更优履职,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