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调研时专门指出:“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一环”。应勇检察长的要求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站位高远、内涵丰富,为今后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划出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将应勇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
一要全面深化“派驻+巡回”有机融合。派驻是基础、巡回是利剑,要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的制度优势,坚持派驻监督与巡回检察两手抓、两不误,相互补充、优势互补,做优监狱巡回检察同时加强新型派驻检察室建设。第一检察部一方面要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打造派驻检察2.0版,充分发挥好“前哨”“探头”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要常态化开展巡回检察,统筹运用好四种巡回检察方式,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形成集成功能,坚持运用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建设和应用,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质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要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减假暂”监督案件。严格把握“减假暂”制度适用条件,在实体上进行实质化审查,加强有效监督,既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深化“减假暂”监督案件检察听证适用,保证“减假暂”监督案件规范办理,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结合职能打好“检察护企”组合拳。各派驻检察室要增强检察履职,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摸排涉民营企业单位犯罪负责人服刑改造情况,推动涉单位犯罪负责人依法适用减刑、假释,促进涉罪单位负责人更快回归社会,恢复生产经营,以检察履职为民营企业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不懈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发扬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的工作作风,时刻践行对党忠诚的誓言,深入推进“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刑事执行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