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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获代表赞许
时间:2018-11-13  作者:沈静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这29份宣告失踪判决有点蹊跷

内蒙古一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获代表赞许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不久前,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蒙古族小学老师娜仁图雅了解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监督纠正了一起违反法定程序对29份宣告失踪申请作出枉法判决的案例。

梅某曾是内蒙古翁牛特旗一位资深法官。2016年,一起职务犯罪的举报将梅某牵扯进去。案件调查中,翁牛特旗检察院的检察人员敏感地捕捉到了梅某话里话外的信息,通过对厚厚的卷宗认真调阅,发现了涉嫌违法犯罪的蛛丝马迹。经过认真查找,2013年底的29件宣告失踪案进入检察人员的眼帘。

经检察人员了解,2013年8月,该旗五分地政府民政办、毛山东乡民政工作人员找到时任五分地法庭庭长的梅某,称辖区内有一些孤儿认定的手续中缺少父母宣告失踪的证明材料,请梅某出具失踪判决。梅某未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也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作出判决前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签发、备案等,对民政人员提供的29份申请全部作出了宣告失踪的判决。民政部门拿到这29份判决后,认为申请人符合“孤儿”的认定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为这些“孤儿”发放孤儿育养生活补贴款。

调查发现,29份判决没有任何卷宗材料。而当时在判决书上署名的书记员则表示,名字不是自己签的。

检察人员同时发现,由于案件办理无痕迹,周围的同事不清楚,把判决书交到民政人员手中后,梅某竟将收取的1.9万余元诉讼费用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29件宣告失踪的判决关系着29个孤儿认定的真伪,关系国家补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翁牛特旗检察院一方面积极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汇报相关情况,一方面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经过仔细审查,翁牛特旗检察院确认29件宣告失踪案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2016年9月,建议翁牛特旗法院依法再审的检察建议书交到了法院。年底,翁牛特旗法院作出了关于撤销审判员梅某宣告失踪29件系列案件的决定,并向检察院进行了反馈。2017年4月20日,法院判处梅某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通过检察机关,娜仁图雅进一步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表示,虚假的法律文书,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信力,司法的权威性。在本案中,当事法官在未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也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凭空制作了法律文书。检察机关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尤其是对群众的身边事及时介入,守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希望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继续利用自己的“火眼金睛”,做好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工作,真正让群众从身边的点滴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光辉,体会到法律的温暖,最终达到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运用法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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