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名称:我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成立
地点:上海
时间:2014年12月28日
事件概况:
2014年12月28日,上海市检察院依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了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这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下,我国成立的“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而设立,具有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性质特点,除管辖原有的涉铁路运输、轨道交通案件外,还有经上海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包括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等。该院按照精简、高效、实用的原则,在铁检分院原有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整合设立了12个内设机构。整合后的新机构数量虽然少了,但工作职能却呈现出明显的跨行政区划特色。
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核心是“跨”,重点是“特”,旨在构建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理制度,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