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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你,身患严重疾病不是‘护身符’,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一定要服从监管,按时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果违反监管规定,会被立即收监继续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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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在乌塔其监狱组织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保安沼地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孟晓雷主持,邀请属地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1名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刑罚执行机关代表、服刑人员杨某某及服刑人员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刑罚执行机关代表阐述了杨某某服刑期间表现,列举了相关证据及提请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杨某某的基本情况、病情鉴定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审查意见等。
据悉,2018年4月19日,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在服刑期间该犯被诊断为患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病情条件的严重疾病。近日,乌塔其监狱抄送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审查对杨某某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结合该犯病情诊断情况,认为该案属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有必要采取听证形式审查的情形,故决定组织此次听证。
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审查程序、罪犯病情、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焦点问题展开讨论,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围绕杨某某是否有再犯罪风险、是否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充分讨论,并在评议后一致认为,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从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原则和生命价值取向来看,该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保安沼地区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听证情况和听证员发表的评议意见,建议乌塔其监狱对该犯依法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并依照有关法定程序规范办理。
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公信”工作要求,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刑事执行案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