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保安沼地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和院党组对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的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三个善于”,积极探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和调查,深化检察一体履职和协同履职,多措并举促进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整体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在充分开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4月11日,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对乌塔其监狱拟提请的罪犯尹某、谢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召开听证会。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国利明主持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到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对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逐案听证,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刑罚执行机关代表阐述了2名罪犯服刑期间表现、出示了相关病情诊断等证据材料及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3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罪犯病情和治疗等情况进行询问,并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就2名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评议,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最终一致认为:2名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同意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将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评议结果及意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听证会后,现场参会的检察官与正在执行交叉巡回检察任务的案件承办检察官运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参加联席会的检察官在结合听证评议结果及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疑难点进行了充分探讨,并依次对事实认定、证据情况以及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个人意见,为厘清案情、准确司法、确保案件质量,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重要参考意见,进一步夯实高质效办案的基础。